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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_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是什么

zmhk 2024-05-31 人已围观

简介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_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是什么       现在,请允许我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的相关信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的讨论,我们开始吧。1.电子产品质保期国家标准2.电子产

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_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是什么

       现在,请允许我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的相关信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1.电子产品质保期国家标准

2.电子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3.电子产品加工制造有哪些国家标准?

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_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是什么

电子产品质保期国家标准

       法律分析:

       新规定,凡是符合“不超过18千克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均需要执行标准给出的强制性要求。标准适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包括便携式办公产品如笔记本电脑、PD等;移动通信产品如手机、无绳电话、蓝牙耳机、对讲机等;便携式音视频产品如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DVD播放器,MP/MP播放器、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其他便携式产品如电子导航仪、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等。

法律依据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子信息产品过程中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对环境造成污染及产生其他公害,适用本办法。但是,出口产品的生产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或者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环境、资源以及人类身体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是指为减少或消除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而采取的下列措施:

       1、设计、生产过程中,改变研究设计方案、调整工艺流程、更换使用材料、革新制造方式等技术措施;

       2、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进口过程中,标注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名称及其含量,标注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等措施;

       3、销售过程中,严格进货渠道,拒绝销售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等;

       4、禁止进口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

       5、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

       (四)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下列物质或元素:

       1、铅;

       2、汞;

       3、镉;

       4、六价铬;

       5、多溴联苯;

       6、多溴二苯醚;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五)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不会发生外泄或突变,电子信息产品用户使用该电子信息产品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对其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

电子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三包责任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时间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

       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

       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条例》中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即所谓“三包”。以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据之一。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应当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从此,我国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武器。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三包”责任,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布后,有些部门还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三包”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包”产品的目录、“三包” 的范围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强了,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也必须承认:有些补充办法确实带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导致消费者权益继续受到损害的后果。如:1995年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等条款,即属此列。

       参考资料?三包 百度百科

电子产品加工制造有哪些国家标准?

       一、电子产品质量问题赔偿吗?

如果是质量的问题完全是可以申请赔偿的;如果真需要追究产品质量责任,需要做产品质量鉴定才行,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才能追究责任。

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二、产品质量的分类1、产品内在质量

产品质量是产品适应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需要而具备的特性,它是产品使用价值的具体体现。它包括产品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产品的内在质量是指产品的内在属性,包括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五个方面。

产品性能,产品具有适合用户要求的物理、化学或技术性能,如强度、化学成份、纯度、功率、转速等。

产品寿命,产品在正常情况下的使用期限,如房屋的使用年限,电灯、电视机显像管的使用时数,闪光灯的闪光次数等。

产品可靠性,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条件下使用,不发生故障的特性,如电视机使用无故障,钟表的走时精确等。

产品安全性,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身及环境的安全保障程度,如热水器的安全性,啤酒瓶的防爆性,电器产品的导电安全性等。

产品经济性,产品经济寿命周期内的总费用的多少,如空调器、冰箱等家电产品的耗电量,汽车的每百公里的耗油量等。2、产品外观质量产品的外观质量产品的外部属性,包括产品的光洁度,造型,色泽,包装等,如自行车的造型、色彩、光洁度等。

产品的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特性比较,内在质量是主要的、基本的,只有在保证内在特性的前提下,外观质量才有意义。三、产品质量的特性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特性大体可分为以下七个方面:

(1)物质方面,如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

(2)操作运行方面,如操作是否方便,运转是否可靠、安全等。

(3)结构方面,如结构是否轻便,是否便于加工、维护保养和修理等。

(4)时间方面,如耐用性(使用寿命)、精度保持性、可靠性等。

(5)经济方面,如效率、制造成本、使用费用(油耗、电耗、煤耗)等。

(6)外观方面,如外型美观大方,包装质量等。

(7)心理、生理方面,如汽车座位的舒适程度,机器开动后的噪音大小等。

工业产品的质量特性,有一些是可以直接定量的,如钢材的强度、化学成分、硬度、寿命等。它们反映的是这个工业产品的真正质量特性。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质量特性是难以定量的,如容易操作、轻便、舒适、美观大方等。这就要对产品进行综合的和个别的试验研究,确定某些技术参数以间接反映产品的质量特性,国外称之为代用质量特性。不论是直接定量的还是间接定量的质量特性,都应准确地反映社会和用户对产品质量特性的客观要求。把反映工业产品质量主要特性的技术经济参数明确规定下来,形成技术文件,这就是工业产品质量标准(或称技术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电子产品如果存在有质量的问题,作为一位消费者完全是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依据,才能够申请自己的赔偿,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只有合理、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标准太多,从下面标准中找一找有没有需要的。

       CNCA 01C-002-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 电线电缆

       CNCA 01C-010-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CNCA 01C-011-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开关和控制设备

       CNCA 01C-012-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整机保护设备

       CNCA 01C-013-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小功率电动机

       CNCA 01C-014-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工具

       CNCA 01C-015-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焊机

       CNCA 01C-016-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CNCA 01C-017-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

       CNCA 01C-020-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

       CNCA 01C-022-2007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照明电器

       CNCA 01C-20001-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 电线组件

       CNCA 01C-20002-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 电线电缆

       CNCA 01C-20003-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CNCA 01C-20004-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CNCA 01C-20005-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CNCA 01C-20006-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CNCA 01C-20007-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热熔断体

       CNCA 01C-20008-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CNCA 01C-20009-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CNCA 01C-20011-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开关和控制设备

       CNCA 01C-20012-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整机保护设备

       CNCA 01C-20013-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小功率电动机

       CNCA 01C-20014-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工具

       CNCA 01C-20015-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焊机

       CNCA 01C-20016-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CNCA 01C-20017-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

       CNCA 01C-20018-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 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电磁兼容)

       CNCA 01C-20019-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 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电磁兼容)

       CNCA 01C-20020-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

       CNCA 01C-20021-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 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电磁兼容)

       CNCA 01C-20022-2001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照明电器

       好了,关于“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电子产品质量标准依据”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